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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要闻 讲话文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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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厅长楼国华在各市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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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03 |
(2008年6月30日)
同志们:
时值年中,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各市林业局长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前阶段林业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当前林业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林业工作,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加快推进林业创业创新步伐。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上半年林业工作成绩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认真贯彻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突如其来的雨雪冰冻灾害,全力实施“林业七大行动”,创新工作思路,精心谋划安排,积极协调应对,强化管理服务,狠抓工作落实,各项林业工作有序推进,林业建设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林业抗雪救灾经受了新考验。今年年初,我省遭受了五十年未遇的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全省林业受灾面积266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高达95.5亿元。面对严重灾情,全省各级林业部门紧急动员,周密部署,把抗灾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一是紧急部署抗灾救灾工作。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各级林业部门迅速研究部署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防灾抗灾值班制度,广大林业干部和技术人员以超常规的行动、超常规的措施连续作战,全力以赴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二是突出加强抗灾救灾科学指导。全面开展了“百项技术千名干部进万村”活动,迅速组织技术力量编印救灾和恢复重建技术资料,派遣工作组深入重灾区指导,全省累计编印技术手册50多万册,联系重灾乡镇1226个、村9039个以及70290个农户,培训林农9.4万人次,有效地减少了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各地加强灾情宣传报道,及时在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林业灾情、抗灾救灾典型以及林业抗灾救灾技术措施,动员林农群众抗灾自救。三是迅速安排落实救灾资金。各级林业部门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灾区恢复重建。据统计,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林业恢复重建资金达3.5亿元以上,其中省级财政达6000余万元,重点用于竹林道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及时制定抗灾救灾政策。简化了灾区受灾林木的采伐审批手续,落实受灾林木采伐指标;开辟了交通绿色通道,对受损竹木等林产品运输免费通行收费公路;出台生产恢复信贷政策,金融部门提供更加优惠的信贷资金;加大对受损竹木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资金补助、贴息等政策扶持。五是全面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政府专门召开林业灾后恢复重建现场会,进一步明确了恢复重建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二)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取得了新突破。围绕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我们召开了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制定了《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启动了林权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确定丽水市及临安、建德、安吉、仙居、江山、开化6个县为省级林改示范区,积极探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是稳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制定了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的相关管理制度,邀请中国评估师协会来我省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培训班,初步解决了制约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瓶颈和资产评估资格问题,全省林权抵押贷款已涉及到9个市的20多个县,发生当年林权抵押贷款达1亿多元,预计全年当年贷款发生额将超过2亿元,比去年增长1 倍以上。二是政策性林业保险开始起步。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林木保险条款和初步方案,丽水市的景宁、庆元、遂昌、莲都、龙泉等县已相继开展了林木火灾保险,其中景宁县由政府全额出资为全县林木统一投保“林木火灾险”。三是全面实施全额返还林业“两金”改革。会同省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暂缓征集体林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的通知》,正式实施缓征林业“两金”政策。配合省财政厅着力做好缓征集体林“两金”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的制定和贯彻落实工作,目前省财政关于林业“两金”财政转移支付的预算已确定,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总额达15532万元,其中对市、县(市、区)转移支付14836万元。
(三)森林“减排、减灾”行动取得了新成效。深入实施森林“减排、减灾”行动,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沿海防护林两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一是继续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按照省政府将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5元的要求,及时与省财政厅研究调整和确定补偿资金的支出构成,落实相应的省级财政支出预算,制定了补偿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将增加的3元全部用于对林农损失的补偿。妥善解决了集体和林农经营的风景林补偿资金问题,会同财政部门对全省重点公益林中集体和林农经营的风景林面积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97万亩风景林中集体和林农经营的91.21万亩面积纳入财政补偿范围。同时加大对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每亩在年度补偿标准基础上增加2元,全省国有林场重点公益林面积达225.76万亩,2008年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7元。二是扎实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根据《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及时调整修编了省级建设规划,同时会同省农办印发了《浙江省村庄绿化建设工程规划》。继续抓好生物防火林带、阔叶林发展、农田林网以及绿化示范村建设,完成长防林、海防林和农田林网建设26.1万亩,生物防火林带1300公里,阔叶林改造16.5万亩。重点抓好环杭州湾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全省新建泥质海岸基干林带100多公里,绍兴县、上虞市、海宁市等地的重点地段都建起了40-100米的基干林带。
(四)“关注森林”活动有了新开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启动开展“关注森林”活动。一是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农资环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绿化委员会、省广播电视局、浙江日报社成立了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召开了关注森林活动动员大会,并下发了《2008年关注森林活动方案》。各地迅速行动起来,丽水、绍兴、温州、湖州、舟山、金华、衢州、义乌、上虞、开化、江山、龙泉、长兴等市、县也相继开展了关注森林活动。二是积极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制定公布了《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主要评价标准》和《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申报办法》,积极组织各地开展森林城市(城镇)创建活动,杭州、温州、龙泉、义乌等地正在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三是正式启动省树省花评选活动,组织召开了候选省树省花审定会,规范了推荐树种和花卉名称,对候选省树省花进行了投票,确定10个候选省树和10个候选省花,印发了《浙江省省树省花投票公告》,设计和印制了评选活动宣传册,落实了投票平台,编制了投票程序,目前已有115090人次参加了候选省树、候选省花推荐活动。
(五)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加快竹子现代示范区建设。全省27个示范区建设县都完成了建设规划编制,规划建设资金12.2亿元,建设面积141.7万亩,规划林道3491公里,目前完成投资1.66亿元,完成改造面积38.8万亩,建设林道861.8公里,已建水池等153个、4590立方米。长兴、庆元、淳安、诸暨、柯城、龙游、龙泉等县(市、区)完成了规划建设任务的50%以上。二是启动了欠发达重点地区竹林道示范工程建设,召开了欠发达地区重点县竹林道示范工程建设现场会,在12个欠发达县(市、区)实施竹林道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2年内建设竹林道2500公里(其中示范工程1600公里),受益竹林达到100万亩,20万竹农年人均增收200元以上。三是珍贵树种培育工作开始起步。组织专家编制了浙江省珍贵树种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树种和发展重点。加快珍贵树种苗木培育,制定了《浙江省主要珍贵用材树种容器育苗技术方案》和《2008年浙江省主要珍贵树种种苗培育工程建设方案》,目前已安排珍贵用材树种育苗400多万株。四是成功举办“首届浙江省森林旅游节”。联合温州市林业局、苍南县政府、玉苍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共同举办了“首届浙江省森林旅游节”,达到了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拓展市场、促进发展的预期目标。五是着手筹备“2008年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成立了森博会组委会,研究制定了总体方案,明确森博会主题、时间、场地、规模、内容、招展招商方案、宣传推介方案、筹备工作进度安排计划,并着手开展招展招商宣传工作。目前省内招展任务初步落实,参展企业达388家、展位542个。
(六)森林资源保护迈出了新步伐。一是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制定《浙江省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及时分解征占用林地定额指标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共审核长期征占用林地项目228个,使用林地定额692.5公顷。加大征占用林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兰溪市国土局越权审批建设用地、桐庐县采矿项目违法开采和开化县未经处罚办理审核手续等案件,进行了严肃查纠。二是进一步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侦破森林火灾案件大会战、“飞鹰行动”、“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3249起、查处3195起,涉案价值3782.31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315起、破获289起,林业行政案件2934起、处理2906起,林业行政罚款667.912万元。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377人次,抓获作案成员347人,行政处罚3030人次。三是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针对今年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森林火灾异常严峻的形势,迅速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突出加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加大巡山管护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积极做好扑救应急准备,狠抓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上半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393起,受害森林面积57315亩,因森林火灾伤亡14人(其中死亡7人、重伤2人、轻伤5人)。四是全力抓好松材线虫病除治。全省完成除治面积50.7万亩,清除病死木等86.3万株,除害处理烧毁枝桠等剩余物14.15万吨,投入防治资金4013万元。五是积极组织山林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共调处山林纠纷136起,妥善处理了缙云、仙居“五里横”纠纷山场雪压木的采伐工作,基本达到及时排解新发生的山林纠纷,努力减少了“老大难”山林纠纷积案的目标。
(七)林业支持保障能力有了新提升。一是编制完成了浙江省省、市、县三级林业发展区划,研究确定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并进行林业分区区划,定位了不同区域林业的主导功能、发展方向、建设重点内容及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强了林业法制建设,《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条例》已进入立法调研阶段,《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也已上报省政府,《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浙江省狩猎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进展顺利。三是科技兴林工作继续推进,组织开展了第八届科技兴林奖评选工作,成功举办了第五届林业科技周活动,省政府与中国林科院续签了新一轮省院林业科技合作协议。四是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厅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蹲点调研,进一步确定挂钩联系点和完善挂钩联系制度,围绕“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主题积极开展送服务活动,采取措施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活动,林业干部队伍作风有了新转变、形象有了新提升、工作有了新进展,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肯定。
总体上看,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大家锐意改革、勇于开拓的结果,是大家顾全大局、团结奋斗的结果,是大家埋头苦干、默默奉献的结果。总结上半年工作,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各级领导更加重视。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夏宝龙副书记等领导多次对林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周国富主席亲自担任“关注森林”组委会主任,黄坤明部长、程渭山副主任、茅临生副省长等先后深入基层视察林业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林业也高度重视,有的深入基层考察林业,有的主持会议研究林业,通过各种形式对林业给予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二是相关部门更加支持。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对林业的投入,今年新增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达4.3亿元(其中林业“两金”返还省级财政转移支付1.6亿元),增幅翻一番;宣传部门主动安排新闻媒体为林业救灾加大舆论宣传;广电、交通、城建等部门积极参加“关注森林”和绿化等工作。三是林业自身更加努力。广大林业干部积极投身林业创业创新热潮,热情更高、干劲更足、工作更实。特别是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过程中,很多同志都放弃休息时间,连续奋战在抗灾救灾第一线。清明节期间,全体林业干部坚守岗位,加强防火值班。很多同志都是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充分体现了林业部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行业精神。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仍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分析和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对林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我们很多同志对森林作用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只看到短期的、现实的经济价值,却忽视了森林所具有的长期的、巨大的生态价值,因而对宣传林业、发展林业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二是雨雪冰冻灾害对林业造成的后续影响不容低估。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给林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不仅危害范围广、灾害损失重,而且恢复时间长,并且直接影响到今后几年广大林农特别是山区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等民生问题,灾后恢复重建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而且从这次雨雪冰冻灾害也暴露出林分结构和质量不高、林业基础设施薄弱、林业防御灾害性天气能力较差、林农防范灾害意识不高、森林资源保险补偿机制不健全,林业应急机制还比较欠缺等一系列问题。三是森林火灾和松材线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不容低估。受特大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影响,今年倒木、断枝等林地剩余物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显著加大,森林火灾防控形势更加严峻,目前全省森林火灾各项指标均已超过去年全年的总数;松材线虫病新疫点仍在不断增加,洞头县扩大的趋势已不可避免,萧山、路桥等地发生疫情的可能性很大。四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攻坚的任务不容低估。虽然我省的主体改革任务已经完成,但从总体上看,配套改革仍处于起步阶段,各地进展也不平衡,抵押贷款、林业保险等配套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规模和范围也需要进一步拓展。五是平原绿化基础还较薄弱,建设任务还非常重。
二、全力抓好下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对照全年的工作目标,下半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工作非常繁重。我们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年初全省林业工作会议总体安排,深入实施“林业七大行动”,加大力度,统筹安排,重点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当前,重点要继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央10号文件,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党中央、国务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度重视,4月28日中央政治局专题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6月8日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这是继2003年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后,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对林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各级林业部门要抓住这一加快林业发展的大好机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十号文件,领会精神实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快发展林业要素市场,积极组建集体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森林资源评估机构、林权抵押贷款窗口等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流转程序,公开林权流转信息、结果,实现林权流转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进一步调整规范山林经营方式。积极引导林农在自主自愿和明确利益分配的基础上,采取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林保姆)、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组建新的林业经营实体,提高抗灾害、抵御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要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制定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落实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营造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四是要加快推进林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扩大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保障林农利益。五是积极推进林改示范区工作,指导丽水市和临安市、江山市、安吉县等六个县积极深化林改工作力度,探索深化林改工作经验。六是根据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全面启动全省山林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二)全力抓好林业生产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前段时间,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林业生产灾后恢复重建现场会,全面部署灾后重建任务。省厅也召开了欠发达重点地区竹林道示范工程建设现场会。全面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力争山区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林业生产能力不减弱、森林资源损失不扩大、生态系统功能不退化是我们林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抓好落实。这里重点再强调三点: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受灾林木清理的监督管理。目前我厅已将经国务院同意追加的近300万立方米专项采伐限额下达到各地。各地一定要加强对灾害木清理工作的指导,严格监督采伐限额的使用,要将受灾林木清理与木材生产、森林经营、森林防火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坚持依法采伐、运输制度,严防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要督促欠发达重点县认真实施竹林道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今年中央和省财政先后安排救灾资金达9000多万元,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各地一定要督促相关县(市、区)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绝不能搞灵活变通,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
(三)加快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今年年初,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并加大了投资力度。省政府也把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列入本届政府“三个千亿工程”建设内容,并且明确沿海防护林省级扶持资金按中央财政1:1配套,下半年省政府将适时召开全省沿海防护林建设现场会。沿海防护林是我省防灾减灾的生态屏障,各地务必要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重点抓好以沿海基干林带为重点的沿海防护林体系。一是要科学编制县级工程总体规划和沿海基干林带专项规划,突出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加快断带合拢、窄带加宽、残带完善,把建设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山头地块。二是要落实种苗准备,根据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需要,制定良种引进、示范、繁育、推广规划,加快抗逆性强的盐碱地树木良种的育苗工作。三是要加强工程管理,制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设计和施工。四是要切实加大沿海防护林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毁林开垦、非法挖沙取土等破坏防护林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大沿海基干林带保护,能避开不征的尽量不征,能少征的尽量少征,非征不可的,要严格审批并采取“征一补二”措施落到实处。
(四)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省政府向全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根据省政府将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5元的要求,各地要严格规范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一是省厅将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做好新增补偿资金的财政预算落实及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工作,尽快下拔2008年度补偿资金。二是各地要抓紧落实地方资金财政预算,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省里资金下达后的一个月内将补偿资金拨付至补偿对象专用帐户内。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全面实施银行账卡发放制,及时、足额地将补偿资金发放到护林员及群众手中。及时与各县市沟通,确保地方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今后要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办法》,对未按要求及时申请省级补助资金或没有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省厅将缓拨或停拨省级补助资金。
(五)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
加强林地保护管理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长远之计,也是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是实施林地年度定额管理的第一年,各地要切实抓好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的落实。要根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原则,用足用好国家林业局下达给我省的6000公顷定额指标。一方面要严格把好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关,保证有限的定额指标用在刀刃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林地需求;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搞好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今年林地需求情况,帮助业主单位尽早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改变以往多数集中在10月以后申报的被动状况。为争取主动,省厅已研究决定,将原定的10月底的各市县林地定额使用的结算期提前至9月底。希望各市林业局按这个时限要求,指导所辖各县用好林地定额。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林地管理日益规范,但有些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近年来在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利用林地开垦耕地未经上报审核擅自垦造的现象十分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的面积达上万公顷,其中绝大部分是林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层层下达开垦任务、巨额的利益驱动所造成的;另一方面,林业系统自身也存在着随意收取补造费用及监管不力的问题。加强低丘缓坡开发中的林地监管责任重大,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一是要把握政策界限。2006年省政府及林业、国土、农业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浙政发[2006]20号,浙林资[2006]74号等三个文件,对如何加强低丘缓坡开发中的林地管理,如林地认定、林木采伐和补造费收取标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掌握政策依据,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要依法加强监管。对须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的利用林地开垦耕地项目,未经申报和审核同意就进行开垦的,就是违法开垦,对这种违法行为,不能视而不见、缩手缩脚、放任不管,而应当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各地要加大执法力度,下决心查处几起典型案件,通过依法严肃处理来不断规范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否则就是林业部门严重失职。三是积极主动地搞好服务。要当好政府领导参谋,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明显不符合省三个文件规定的开发利用,要敢于坚持原则。要依据文件赋予林业部门的职责,如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占补平衡规划,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决不能出现因林业部门的工作未跟上而影响全局工作。对利用林地开垦耕地的项目,既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又要提供法律、政策和业务方面指导和服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
国有林场改革一直是我们近年来力求突破的一项重点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省政府最近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很多政策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下半年,我们将适时召开国有林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各级林业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的改革与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强化公益性职能,切实承担起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任务,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提高国有林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生态建设中的示范作用。二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是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责任主体,林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当好参谋助手,研究制定人员精减、社会统筹、分流安置等政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国有林场健康发展。三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今年专门安排2500万元,用于林场恢复重建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今后三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改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实行重点扶持、重点建设。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善林场生产生活条件,要积极争取把国有林场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范围,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和实施康庄工程、饮用水、农电改造、有线电视村村通等工程,为林场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七)继续抓好“森博会”筹办和“省树、省花”评选活动。
举办2008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和开展“省树、省花”评选活动,是今年省厅组织的两项重大活动,也是加强林业宣传、拓展林业市场、扩大林业影响、增强林业地位的重要抓手。前阶段,各地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做了大量工作,总体进展良好,下半年要继续努力,确保活动圆满成功。要积极做好森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招商招展工作,精心策划展位布置方案,落实中心展区重点企业特装展位,细化各项专题活动方案等。要深入拓展“省树、省花”评选活动范围,继续加强宣传报道力度,抓紧回收纸质选票,开展好征文和摄影比赛,组织开展网络和短信投票,确保评选活动深入开展。
(八)继续加强森林灾害防控工作。
继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大防火队伍和指挥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快森林灾害远程视频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加强森林火灾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森林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严防群死群伤和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省政府考核指标的完成。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政策意见,适时召开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部署防控任务,落实防治责任,实行分区施策,同时提请省人大制订出台《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条例》。
(九)认真组织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是一项法定性工作,也是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推进我省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今年中央10号文件和国家林业局的一系列部署,抓紧研究制订《浙江省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及实施细则》。今后,编制采伐限额,森林经营主体制订年度计划、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检查和监督森林经营活动,都要依经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为依据。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各县开展这项工作,限期完成编制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
林业产业是我省林业的优势和特色,近年来林业产值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加,宏观调控力度继续加大、人民币升值加快、原材料成本提高等,不少林业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加强对产业发展的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动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继续大力发展高效生态林业产业,加快毛竹、油茶、杨梅、花卉苗木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此外,下半年还要积极做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总结三十年来林业建设成绩和经验,谋划新阶段的思路和举措;要特别重视加强林业信访工作,确保奥运之年的稳定工作;要继续抓好林业科技工作,进一步落实省院林业科技合作协议,加强关键技术的攻关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做好科技示范和林农培训等工作。
三、明确要求推进林业创业创新
当前,林业发展正处于非常重要的关键时期,既面临大好的发展机遇,也面对不少挑战,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有一些不利因素。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关键是要加快推进林业创业创新。这既是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林业自身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只有推进创业创新,才能拓展林业领域、强化林业功能、彰显林业地位。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推进林业创业创新。推进林业创业创新,首先要对林业有一个深刻全面的认识。林业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造林、砍树”的过程,而要看到林业在关注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巨大作用,要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林业、研究林业、发展林业。只有把林业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运作,才能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舞斗志,增强我们加快林业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才能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真正形成全社会办林业的大好局面。
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推进林业创业创新。当前,我省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在这个过程中,老矛盾老问题会日趋复杂,新情况新事物会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大胆开展探索性的试点,进一步创造加快发展的新优势。当前,重点要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十号文件,抓紧研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是要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林业创业创新。推进林业创业创新还必须要强化工作措施,把各项措施融合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工作,一定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落实。林业不仅有《森林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保障,还有森林公安队伍,这是许多部门所没有的,关键是我们自己要敢抓敢管、会抓会管,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
四是要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林业创业创新。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是推进林业创业创新的根本保证。要强化抓落实的意识,一旦布置了任务,就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强化责任,一级抓一级,谁抓谁负责。要完善抓落实的奖惩制度。广大林业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功夫下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事业上,形成一心一意谋工作、聚精会神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只要人人都行动起来,事事都落实下去,林业事业必将实现新的发展,创造新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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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来源: 本网讯 |
| 新闻提供者: 楼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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